继续教育

关于公布2024年宁波市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30  阅读次数: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级有关学(协)会: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4〕3号)、《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附件1)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附件2)予以公布。结合国家、省继教委有关工作要求,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办班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积极推动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提升其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各主办单位在项目执行中要确保继续医学教育有效、有序开展,按照“谁立项、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项目举办活动,切实负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

二、提升项目培训质量。各主办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项目培训质量,避免项目“重立项、轻举办”,做好项目执行流程管理与服务,确保项目依规、有序举办。在办班过程中,要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年版)》以及省继教委有关工作规定,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考勤管理,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要严格按照项目执行流程,规范执行、按时报送执行情况。

三、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各主办单位要为项目执行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以及经费方面的支持保障。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公益性质,不接受企业及相关利益方提供的赞助、商业展览、旅游和娱乐等服务。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收费管理,做好项目收费的成本测算,经费收支由项目立项单位负责。

联系人:李森立。联系电话:0574-87683757。


附件:1.宁波市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宁波市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关于公布宁波市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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